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 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 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、黑龙江省教育厅 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“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”, 国 标代码:13304,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,主管 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。
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职业教 育春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。学校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 ”原则,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, 同时欢 迎考生和家长、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四条 学校学历层次为本科。学生学业期满,毕业生颁发 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全日 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,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同时颁 发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,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 门负责人、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审议学校招生章 程、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,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成立招 生监察小组,负责监察招生全过程,确保招生工作公平、公正。
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,负责协调、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执行黑龙江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 的规定。
(二)制定本校招生章程。
(三)根据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,拟定今年的招 生计划,包括招生人数、招生专业。
(四)组织开展招生宣传、咨询工作,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 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原则,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 诺。
(五)做好网上录取工作。
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
第七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、生源状况、人才市场 需求、学科发展等因素合理设置与调整招生专业,学校按照黑龙 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。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,以 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。学校不设预留计划。
(一)专业名称及简介
具体招生专业和简介请访问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官方网站:https://www.hljkltc.edu.cn/
(二)报名条件及考试形式
依据《黑龙江省 2025 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》 (黑招考办〔2025〕3 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第四章 录取规则
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 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《关 于做好 201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黑 教联〔2019〕17 号)执行。
第九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要求,遵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 愿 ”原则,按专业类别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录 取顺序。如排序成绩相同,则按技能操作考试成绩、语文、数学、 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。
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
第十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、住宿 费,学费、住宿费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 定,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学校奖学金等多项奖学 金,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 金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 国家助学贷款或入学后可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。 同时, 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、“三好”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二条 学校 2025 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规定以 本章程为准;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 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,未 尽事宜可来电来函咨询。
咨询电话:(0451)57906024 57901123
学校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二龙山风景区 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hljkltc.edu.cn/
邮编:150400
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
2025 年 3 月 12 日